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家口市祺天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60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宣县民初字第712号
案号
(2018)冀0705执恢1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宣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张家口市祺天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尹亚娟借款1000000元及利息744800元;从2014年5月12日起的利息按年利率5.6%计算直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项止。 二、驳回原告尹亚娟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36018元,由原告尹亚娟负担15018元,由被告张家口市祺天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1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8-02-27
发布时间
2018-05-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崔之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700556071568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张家口市宣化县江家屯乡闫家堡村西(煤炭市场园区)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