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市开阳迪泰家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3********BP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303民初2860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9)粤1303执18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961190601321】。一、被告确认拖欠原告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的货款人民币188480.50元。二、具体付款时间如下:1、被告应在2019年7月30日前先行一次性支付货款人民币88480.50元;2、原告同意被告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拖欠的剩余货款人民币100000元,分第十期支付,被告应在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每月20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0元。原告收款账户(户名:惠州市众鑫兴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惠阳支行营业部收款账号:80020000002123034)三、原告在确认收到被告支付的货款人民币88480.50元后,在7日内向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账号:44231501040016451)的冻结。四、如被告有一期未按时足额付款的,则原告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支付全部未到期的款项,由此产生的执行费用由被告承担。同时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货款金额188480.5元为本金,自2019年6月13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调30%计算,计至付清款项之日止)。本案的案件受理费2035元,由被告承担,被告应在2019年7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本案的保全费1462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8-28 |
发布时间 |
2019-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粤1303执189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28 |
执行法院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蒋化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3MA4WH4BP14 |
登记机关 |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岭湖工业区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