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荣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7********03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沪黄证执字第270号 |
案号 |
(2019)赣0922执恢2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标的:全部剩余租金1536717.00元,租赁物残值转让费人民币1000元,公证费1500元,违约金485000元及迟延履行金(按预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迟延履行金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截止2016年8月7日为人民币87566.05元,租赁合同项下被执行人一己支付的租赁保证金362187元上述金额中直接抵扣,因此截止2016年8月7日实际须支付人民币1749596.05元。在被执行人清偿全部债务前,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申请人所有。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9-24 |
发布时间 |
2020-0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