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州天彩石英坩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37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新双商初字第00094号
案号
(2016)苏0381执1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常州天彩石英坩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州赛诺石英有限公司支付欠款776018元及违约金5067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567元,减半收取6283.5元,由被告常州天彩石英坩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新沂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6-01-14
发布时间
2016-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汤竹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583761759U
登记机关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中兴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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