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梅杰雅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73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81民初7244号 |
案号 |
(2019)苏0581执73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梅杰雅服饰有限公司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借款本金300万元及计至2019年9月19日的利息(含罚息)21191.62元、并支付自2019年9月20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复利、罚息。二、被告江苏梅杰雅服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律师费108028元。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常熟市人民法院,账号10520101040018662;开户银行:常熟农行方塔支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83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36834元,由被告江苏梅杰雅服饰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06 |
发布时间 |
2020-0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江惠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72739336X7 |
登记机关 |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常熟市古里镇琴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