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驻马店市金土地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38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汝民初字第01791号 |
案号 |
(2016)豫1727执7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驻马店市金土地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已付购房款3762640元及利息(其中100000元自2014年11月19日起,2328880元自2015年1月7日起,1133760元自2015年2月3日起,200000元自2015年2月14日起均到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被告驻马店市金土地置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18813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9-06 |
发布时间 |
2016-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迎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000638031507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汇处白金公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