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无为县方舟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8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无民二初字第00303号 |
案号 |
(2015)无执字第000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终止原告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省无为县方舟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二、被告安徽省无为县方舟置业有限公司自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江花园3#楼主体部分工程款1952719.5元,并承担工程款170万元自2013年6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余欠工程款252719.5元自2013年6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息随本清。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400元,由原告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4-12-17 |
发布时间 |
2015-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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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邢献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25551838651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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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福渡镇福渡社区通江大道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