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吉景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6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锡法港商初字第00028号
案号
(2015)锡法执字第005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金属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清偿原告电炉厂价款654950元,并承担该款自2013年7月4日起至本院确定的付款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违约金。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5-05-11
发布时间
2015-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耀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龙城大道2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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