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兴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95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702民初1号  | 
    
案号  | 
      (2017)冀0702执5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河北兴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张家口仁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40万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自原告主张之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600元,依法减半收取38800元,由被告河北兴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7-07-28  | 
    
发布时间  | 
      2017-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雪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730579571282C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怀来县沙城镇天镜园7排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