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同仁县昊源选矿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190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青2321民初351号
案号
(2019)青2321执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同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青海省同仁县人民法院(2018)青2321民初351号民事判决书,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货款2975000元,并支付因拖欠货款产生的利息1265555.08元,合计4240555.08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书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同仁县人民法院
省份
青海
立案日期
2019-03-20
发布时间
2019-06-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凤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同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隆务镇霍尔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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