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01********1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03民初1342号 |
案号 |
(2019)皖1203执9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勇、许月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1831.76元及利息22562.25元(以后利息以下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8.8425%,从2019年2月10日起计算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7-05 |
发布时间 |
2019-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