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古东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622********1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302民初12939号 |
案号 |
(2020)粤1302执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950194616974】。一、限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理赔金额26942.38元;二、限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未付保费1203.12元;三、限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28145.5元为基数,从2016年2月1日起,按每月2%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258元、公告费260元,共1518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