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游明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6********12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乐鳌民初字第208号(2014)乐鳌民初字第208号 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5)乐执字第001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游明英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偿还原告龚星绍借款本金人民币64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5-03-19
发布时间
2015-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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