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路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35********15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435民初1297号
案号
(2021)冀0435执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曲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原告孙红美与被告白路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轿车和货车归被告白路军所有,被告白路军给付原告孙红美车辆分割款1.5万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二、原告孙红美与被告白路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由原、被告双方共同偿还,互负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孙红美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原告孙红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曲周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1-27
发布时间
2021-07-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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