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芜湖市澳威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42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2)芜民二初字第00037号
案号
(2020)皖0221执恢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芜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芜湖市澳威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给付原告芜湖咸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加工材料款606884.36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868元,保全费3554元,合计13422元,由被告芜湖市澳威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应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上诉费或提交上诉费缓、减、免申请。如在七日内既不交纳上诉费,也不提交诉讼费缓、减、免申请的,本院按当事人不上诉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芜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1-02
发布时间
2020-0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廖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芜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机械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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