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洪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121********28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1121民初693号 |
案号 |
(2019)黑1121执3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嫩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明珠、姚洪娇于2018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嫩江县支行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计算到2018年3月7日的利息款47,130.77元;并从2018年3月8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以50,0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1.87%的付息。 案件受理费1,096.50元由被告王明珠、姚洪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嫩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2-14 |
发布时间 |
2019-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