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家港市华宇飞凌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542P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591民初5371号
案号
(2018)苏0591执12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家港市华宇飞凌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3130000元、支付截至2017年2月3日的资金占用费483750元以及自2017年2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年利率7%计算的资金占用费; 二、被告江苏华宇飞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对被告张家港市华宇飞凌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江苏华宇飞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家港市华宇飞凌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855元由被告飞凌设备、飞凌包装负担。原告同意其所预缴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被告飞凌设备、飞凌包装应于履行判决时一并向原告支付诉讼费178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03-29
发布时间
2018-04-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马浩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677029542P
登记机关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乐余镇人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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