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02********58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02民初1276号 |
案号 |
(2019)黑0302执1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冠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敏于2019年7月15日前给付原告刘宏亮借款 40 000元;二、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己垫付,被告在给付上款时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7-16 |
发布时间 |
2019-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