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原强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21********6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城民初字第1582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5)城法执字第003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原强兵支付原告郭晋斌修车费2570元,在调解书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2、原告郭晋斌自愿放弃对被告山西汽运集团晋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晋城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5-04-16
发布时间
2015-09-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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