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26********4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103刑初239号 |
案号 |
(2021)湘0103执58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杨仁军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8年11月22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二、被告人夏雨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3年1月22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三、被告人胡金龙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四、被告人贺尚武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5月22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五、被告人杨国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5月22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六、被告人罗喜辉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5月22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七、被告人冯兰分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八、被告人李伟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九、被告人龙福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1月22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十、被告人罗杰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8月22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十一、被告人文宜平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8月22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十二、被告人胡斌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7月22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十三、被告人黄友恳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十四、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财物及被告人黄友恳退缴的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