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甄军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23********18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23民初600号 |
案号 |
(2021)冀0123执恢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正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商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被告甄军海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工程款122918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02元,由被告甄军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正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