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小熊猫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18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江鹤法梧民初字第226号 |
案号 |
(2016)粤0784执4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东宇超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瑞德贝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90399.2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5月31日起以人民币81271.7元为本金,从2015年6月30日起以人民币33100元为本金,从2015年8月31日起以人民币81750元为本金,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 二、被告江门市小熊猫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广东宇超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货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079.5元(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已减半收取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484.59元,由被告广东宇超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江门市小熊猫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已预交受理费人民币2079.5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484.5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02-01 |
发布时间 |
2016-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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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肖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84771874750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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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鹤山市共和镇大凹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