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市聚龙粮油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84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202民初6173号
案号
(2019)苏1202执7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靖江龙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借款利息人民币177342.73元、逾期利息人民币31106.49元、复利人民币18498.78元(截止2018年9月26日)及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并承担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6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2-27
发布时间
2019-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宗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3738451721Y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北辰经济开发区炭黑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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