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市公路运输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678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8)新民一初字第166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09)新执字第002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姚光巨、赵元珍、张良珏、姚竞棋因交通事故至姚勇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224800元。 二、被告运输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姚光巨、赵元珍、张良珏、姚竞棋因交通事故至姚勇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中超出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的30%计63877.5元。 三、驳回原告姚光巨、赵元珍、张良珏、姚竞棋在本案中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87元,减半收取1093元,诉前财产保全费520元,合计1613.5元,由原告承担233.7元,被告保险公司承担1074.5元,由被告运输公司承担305.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09-01-12 |
发布时间 |
2015-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尊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267802141J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解放路南段6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