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越西县兴旺腾达运输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67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台黄商初字第00490号
案号
(2014)台黄执民字第031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黄岩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越西县兴旺腾达运输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陈吉珍租金144000元,并支付原告违约金(违约金按租金144000元自2013年8月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付)。二、被告越西县兴旺腾达运输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陈吉珍货款96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按货款96000元自2013年8月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35元,公告费560元,合计7395元,由原告陈吉珍负担1367元,被告越西县兴旺腾达运输实业有限公司负担602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4-11-24
发布时间
2015-04-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吉力伍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越西县普雄镇申普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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