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勐海县勐遮镇曼根优质稻米生产专业合作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35328********63X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8民初9号
案号
(2019)云28执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勐海县勐遮镇曼根优质稻米生产专业合作社偿还借款本金10855327元,并支付利息339676.72元,共计:11195003.72元。2、被告岩温来、岩罕明、岩温朗、岩涛、玉燕罕对970万元借款及利息,在本案物的担保以外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9-07-09
发布时间
2019-1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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