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邱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1********65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高民二初字第414号判决书
案号
(2015)高执字第007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高安大华陶瓷原料有限公司支付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7500000元,胡良秀、朱洛林、邱建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2150元由高安大华陶瓷原料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5-11-10
发布时间
2016-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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