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北洋化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6********77X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0103民初4190号
案号
(2018)鲁0103执14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汇成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借款本金2500万元; 二、被告山东汇成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截止至2017年5月3日借款利息(含罚息、复利)437293.31及自2017年5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2500万元为基数,按《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所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含罚息、复利); 三、被告山东北洋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鑫泽铜业有限公司、山东聚成土壤固化材料有限公司、杨国胜在上述第一、二项判决内容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8990元,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汇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北洋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鑫泽铜业有限公司、山东聚成土壤固化材料有限公司、杨国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03-15
发布时间
2018-06-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召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62379730377X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无棣县新海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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