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荣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440********10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冀0683民初42号
案号
(2016)冀0683执2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北省安国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杨荣强、李娜一次性共同给付原告徐少朋、单松涛货款46890元,并自2015年10月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定市安国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6-10-14
发布时间
2017-0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