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艳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81********11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784民初3149号 |
案号 |
(2019)粤0784执12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620199602394】。一、被告邓保杰确认截至2018年11月29日止欠原告鹤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雅瑶信用社本金18611.14元,现被告邓保杰分十期还款(定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每月20日前向原告鹤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雅瑶信用社还款1861.12元);二、原告鹤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雅瑶信用社在本协议第一项确认的债权范围内有权对被告邓保杰用作抵押的田野牌汽车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如被告邓保杰逾期偿还任何一期款项,原告鹤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雅瑶信用社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欠款本金及利息并收取违约金。四、被告伍艳梨对原告鹤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雅瑶信用社在处置涉案抵押物后仍不足以清偿本协议第一项债务的剩余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5-10 |
发布时间 |
2019-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