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嘉禾县派菲克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10********151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024民初2600号 |
案号 |
(2019)冀1024执19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刘佺佺与被告嘉禾县派菲克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8日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被告嘉禾县派菲克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刘佺佺返还装饰装修工程款人民币66 135.85元。 三、被告嘉禾县派菲克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刘佺佺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人民币10 82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8-01 |
发布时间 |
2019-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有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24MA4LQ7151R |
登记机关 |
嘉禾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塘村镇集贸路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