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01********151X
执行依据文号
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8)赣0802执3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蒋建华归还原告罗萍借款150万元及利息(算至2017年7月止尚欠利息19000元,自2017年8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从2018年1月1日起每月15日前归还原告罗萍5000元,在三年内还清;如被告蒋建华未按期归还,原告可就全部债务申请强制执行; 二、案件受理费18768元,减半收取,公告费300元,共计9684元,由被告蒋建华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8-01-16
发布时间
2018-04-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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