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01********1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赣0802执3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建华归还原告罗萍借款150万元及利息(算至2017年7月止尚欠利息19000元,自2017年8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从2018年1月1日起每月15日前归还原告罗萍5000元,在三年内还清;如被告蒋建华未按期归还,原告可就全部债务申请强制执行; 二、案件受理费18768元,减半收取,公告费300元,共计9684元,由被告蒋建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1-16 |
发布时间 |
2018-04-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