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纪丽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524********15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8102民初63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黑8102执26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纪丽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张洪秀借款本息合计32700元(逾期利息从2018年12月8日起按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至还款之日)。 案件收费309元,由被告纪丽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三江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时间 |
2019-10-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