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维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31********1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黑1225民初1133号
案号
(2018)黑1225执7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明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马维财、王艳侠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晓红欠款本金100000.00元、利息33000.00元,共计133000.00元;2017年7月23日后利息按此标准给付至欠款不清为止。 案件受理费2960.00元、保全费1020.00元由被告马维财、王艳侠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明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8-04-19
发布时间
2018-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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