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英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622********16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广花都第25405号 |
案号 |
(2017)粤0114执59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执行标的为: 1、本金人民币4400000元及相关利息。 2、利息(包括复利)、罚息等自违约之日起计至借款人清偿上述债务之日止(根据共合同约定计算具体金额)。 3、公证费:人民币4420元整。 4、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申请执行费等)。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执行标的物: 1、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27号四层021: 2、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27号四层014: 3、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27号四层018; 4、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27号七层048; 5、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27号十层055; 6、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53号701房; 7、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53号703房; 8、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53号705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9-30 |
发布时间 |
2017-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