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3********16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702民初6865号 |
案号 |
(2017)豫1702执12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强、驻马店市驿城区月秀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杨林海借款本金24万元,二被告自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每月28日前返还原告借款4万元,原告放弃对利息的诉讼请求。 二、如被告徐强、驻马店市驿城区月秀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有一笔未按约定足额履行,原告杨林海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二被告自2015年11月11日起按月利率2%向原告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止。 案件受理费4900元,减半收取2450元,被告徐强、驻马店市驿城区月秀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03-07 |
发布时间 |
2017-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