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庆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1********1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1225民初744号 |
案号 |
(2018)黑1225执3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明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孟庆林给付原告明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 45 000.00元、利息7 644.78元 (利息计算到2016年3月28日) ,本息合计52 644.78元。此款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 案件受理费1 116.00元被告孟庆林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明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2-24 |
发布时间 |
2018-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