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庆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31********1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黑1225民初744号
案号
(2018)黑1225执3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明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孟庆林给付原告明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 45 000.00元、利息7 644.78元 (利息计算到2016年3月28日) ,本息合计52 644.78元。此款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 案件受理费1 116.00元被告孟庆林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明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8-02-24
发布时间
2018-06-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