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伍武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28********1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923民初991号
案号
(2019)赣0923执5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伍武林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32915.78元(利息算至2018年6月20日止,之后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二、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伍会咀、聂萍香享有的房屋(房产证号:上房权证敖字第20160039、20160040、20154650、20154651)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伍武林、伍会咀、聂萍香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高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9-04-18
发布时间
2019-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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