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武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8********1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923民初1062号 |
案号 |
(2019)赣0923执5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伍会咀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共同偿还上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95721.07元(利息算至2018年6月20日止,之后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二、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伍会咀、聂萍香、伍少林、蒋红菊、伍武林、邓朝霞、江西伟益粮油有限公司享有的厂房(房产证号:03-2007-0757、03-2007-0756、03-2007-0755、03-2007-0754、03-2007-0753、03-2007-0752、03-2007-0751)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11800元,减半收取5900元由伍会咀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4-18 |
发布时间 |
2019-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