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俊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32********1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年泰民初字第01189号2014年泰民初字第01189号
案号
(2015)年泰执字第002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责令被申请人舒军、邹俊秋支付申请人50万元及利息和诉讼费4900元 2、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5-03-23
发布时间
2015-05-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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