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伟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224********18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黑0224民初1843号
案号
(2018)黑0224执7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金珠、赵桂琴给付原告人民币本息合计73183.25元;二、被告崔伟忠、赵淑琴、赵信龙、王美华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1630元及公告费200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来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8-05-30
发布时间
2018-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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