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康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982********18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茂化法民三初7号
案号
(2016)粤0982执恢2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化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冯康杰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合计16024.65元给原告周帮英。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化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6-10-12
发布时间
2016-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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