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成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628********2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冀0825民初3225号
案号
(2017)冀0825执4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隆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继续履行,被告李秀荣、成军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逾期部分贷款还清。 二、如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可就被告李秀荣、成军所借全部贷款本息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受理费3795元,减半收取1897.5元,由被告李荣荣、成军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隆化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7-03-07
发布时间
2017-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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