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左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02********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1003刑初84号 |
案号 |
(2019)黑1003执3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左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 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3月15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止)。 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7-29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