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钱文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11********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5民初7157号 |
案号 |
(2020)苏0505执9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钱文东支付原告钱晨怡拖欠的抚养费、教育费等费用共计52000元,分26期支付,自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每月15日前支付2600元;被告钱文东从2020年1月起每月支付原告钱晨怡抚养费1000元至原告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于每月月底前直接支付给原告;教育培训费待发生后凭发票各半承担。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再无其他纠葛。三、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钱晨怡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时间 |
2020-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