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耿忠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00********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鄂0302民初1582号 |
案号 |
(2019)鄂0302执3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耿忠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祝和胜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11月27日至清偿之日止,按月息2%计付);二、驳回原告耿忠涛其他的诉讼请求。诉讼费5800元,由被告耿忠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1-28 |
发布时间 |
2019-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