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一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9005********2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781刑初24号 |
案号 |
(2019)黑0781执17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郭良锋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1月5日起至2033年11月4日止。) 二、被告人董鸿飞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11日起至2033年9月10日止。) 三、被告人朱一明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9月9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四、在案扣押的毒品、吸毒工具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9-12 |
发布时间 |
2019-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