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健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381********21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惠阳法新民初字第267号 |
案号 |
(2015)惠阳法执字第029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叶健云、叶伟雄向申请人杨胜其等5人支付789258.61元,并承担诉讼费1007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5-11-26 |
发布时间 |
2016-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