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裴玉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724********2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724民初434号 |
案号 |
(2018)冀0724执4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沽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裴玉铎归还原告张万财借款20,800元,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案件受理费160.0元,由被告裴玉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沽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8-07 |
发布时间 |
2018-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