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22********239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81刑初351号
案号
(2019)皖0181执28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巢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李宏海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原判聚众斗殴罪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聚众斗殴罪先行羁押的6日,即自2017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5月3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清。)二、被告人李林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20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清。)三、被告人徐守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清。)四、被告人代张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原判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寻衅滋事罪被行政拘留的10日,即自2017年5月5日起至2021年2月2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清。)五、被告人靳斌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原判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止。)六、被告人马子亮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原判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16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止。)七、被告人王超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原判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11-01
发布时间
2019-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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